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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班招生班別搜引 |
※ 自來水配管班 ※ 用電設備檢驗班 |
各類證照報名資格簡介 |
1. 凡本國國民、年滿15歲者得直接報考下列各科證照: A. 丙級室配線 (乙種電匠)班 B. 自來水配管班 (自備一吋相片6張) C. 用電設備檢驗班 D. 特定瓦斯器具裝修班。 (並自備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分開印各2張,一吋相片4張) 2. 凡本國國民,具有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者,可報考消防設備士: (並自備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分開印各2張,一吋相片3張) 3. 凡本國國民報考甲種電匠(乙級室配)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: A. 國小、中學肄、畢業,需具有從事電氣相關工作6年以上證明者。 B. 取得丙級室內配線證,且具有高中職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生者。 C. 取得丙級室內配線證,且從事電氣工作具有2年以上證明者。 D. 具有高中職畢業,從事電氣相關工作2年以上證明者。 E. 四技二專相關科系(大三升大四或一升二專)在校最高年級生者。 F. 專科大學相關科系畢業可直接報考; 非相關科系畢業,需具有1年以上從事電氣工作證明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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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址:台北市民權西路199號2樓(詳閱本班位置圖) |